為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征稅便利措施的海關總署公告
海關總署出公告了,從香港進口報關葡萄酒又有便利了,東莞報關公司為大家解讀海關總署公告:
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建設亞洲區葡萄酒貿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標,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于2010年簽訂合作安排,為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征稅便利措施(以下簡稱便利措施)。UPS出口買單報關陸運單、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。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,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,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。東莞報關行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、物品兩大類。由于性質不同,其報關程序各異。運輸工具如船舶、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、機長簽署到達、離境報關單,交驗載貨清單、空運、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,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管的依據。便利措施已陸續在東莞、廣州關區部分口岸實施。為進一步發揮便利措施作用、提升通關效率,經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協商,決定對原有便利措施進行優化,并進一步擴大實施口岸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自2015年10月20日起,便利措施適用范圍擴大到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廣州和東莞海關關區內所有口岸。fedex聯邦出口買單報關貨物裝箱單。其份數同發票。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。內地企業經上述口岸申報進口報關的葡萄酒,且相關葡萄酒數據由香港備案出口商使用提交,并通過香港海關審核的,在進口報關環節可享受通關征稅便利措施。
- 上一篇:為什么要找A類東莞清關公司
- 下一篇:書籍進口報關4大注意事項